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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工信局|关于对拟纳入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五批试点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对拟纳入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五批试点企业名单的公示发布时间:2025-12-31 15:14 来源: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按照《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唐政办字〔2025〕1 号)、《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第五批)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第五批)征集工作。经企业申报、县

  • 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5〕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0号)(以下分别简称《规范条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 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工业和信息化、高新技术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对于推动先进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科技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产出一批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高新技术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策部署,强化高新技术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有关

  • 国家工信部|三部门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以下简称2025年度名单)制定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现将有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拟提名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拟提名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要求,现将11项河北省拟提名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和1项专家拟提名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项目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5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14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

  • 省工信厅|关于转发举办2025新域新质创新大赛的通知

    关于转发举办2025新域新质创新大赛的通知发布时间:2025-06-10来源:装备工业处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25新域新质创新大赛。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关于举办2025新域新质创新大赛的通知》(电研函〔2025〕3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新域新质创新大赛申报工作,现将《通知》和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企业登

  •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6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关于2025年6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发布时间:2025-06-06来源:高新技术处  按照我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经过指南发布、项目申报、归口推荐、项目评审和厅党组会议审定,现对2025年6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0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工信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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