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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24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附件

  • 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度拟认定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公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拟认定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冀科外〔2019〕10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按程序组织了认定工作,拟认定河北一洲肿瘤医院等29家单位为2024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2月28日。  对公示拟认定基地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监督

  • 省工信厅|关于征集2024年“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冀民经〔2021〕4号)、《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冀工信企业函〔2022〕611号)要求,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发展,带动引领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创新发展道路,省厅将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征集,制发项目申报指南(附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

  • 省工信厅|关于拟通过评价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通过评价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依据《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按照评定程序组织了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和评价审核工作,现将1329家拟通过评价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拟认定企业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

    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1459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附件: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20日河北省中小企业产业政策服务平台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 专项资金申报企业资质认定 |创新创业平台服务知识产权服务

  • 省科技厅|关于公布河北省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河北省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税务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我们对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进行了专家评审和公示报备。依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现将通过备案的高新

  • 省科技厅|关于公布河北省2023年第五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河北省2023年第五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23年第五批申请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审查,并将通过专家评审的20家企业进行了公示,现将通过审查和公示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核发上述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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