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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工信厅|关于拟认定2023年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2023年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3年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厅按程序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选拔认定审核工作,现将拟认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拟认定企业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

  • 国家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186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113家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863家中央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明确的工

  •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2023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请在省科技厅网站kjt.hebei.gov.cn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申报推荐项目。  申请人完成预申报书填写后(预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ijinban@hebkjt.cn,文件名称: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河北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预申报书,发送邮件中需留有联

  • 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改发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3〕2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推荐  202

  • 市市监局|关于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下一阶段工作说明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下一阶段工作说明根据省局工作安排,对《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做了进一步要求和细化,现就2023年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和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培育下一阶段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关于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单位申报工作(一)申报范围1.优势企业(1)属于辖区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有一定影响力;(2)按照《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知识产

  • 国家工信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工信厅科〔2023〕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切实发挥标准对推动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组织编制了《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工业和

  • 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新一代电子信息和新能源领域拟立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公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新一代电子信息和新能源领域拟立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公示  按照我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经技术需求征集和论证、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审议,现对2023年新一代电子信息和新能源领域拟立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予以公示(项目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23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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