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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国家工信部|关于印发通信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通信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为切实发挥标准对推动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组织编制了《通信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

  • 省工信厅|关于对拟支持2023年食品医药行业项目的公示

    关于对拟支持2023年食品医药行业项目的公示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食品医药工业处  按照《2023年河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乳制品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工作安排,我厅组织了2023年食品医药项目征集与评审工作。经企业申报、市县核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养心定悸胶囊大单品、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花清咳片大单品、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摩罗丹大单品、威县乐牛乳业有限公司新增日产430吨巴氏杀菌乳项目、河北德玉泉乳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0吨黄油项目等5个项目

  • 省发改委|关于《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修订) 的公示

    关于《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修订) 的公示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为适应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促进构建战略性领域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协同网络体系,我委对《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冀发改高技[2021]556号)相应内容进行必要修订,已征求省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4日—2024年1月12日。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反馈。

  • 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资金拟奖补单位的公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资金拟奖补单位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暂行)》(冀科成市函〔2020〕65号)要求,现对2024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资金拟奖补单位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2月19日。  对公示所列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

  • 省工信厅|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节水型企业(园区)和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拟入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节水型企业(园区)和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拟入选名单的公示发布时间:2023-12-13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冀工信节函〔2023〕417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局推荐、专家评审、实地抽查和研究审议,现对拟入选2023年度河北省节水型企业(园区)和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0311-87800469

  • 国家工信部|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创建一批能效标杆企业,推动工业节能降碳,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

  • 国家工信部|关于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名单的公示发布时间:2023-12-14 09:30来源:信息技术发展司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43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了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名单。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传真:010-68208233邮箱:lianghuachu@miit.gov.cn附件: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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