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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科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全省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普及和传播科学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冀科政规〔20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应予以充分体映,将作为基地认定和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方式、程序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实施无纸化申报。各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通过登录“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kpjd.hebsti.cn/),进行在线申报和审核。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用户注册。首次申报科普示范基地的单位,需自行注册单位管理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登录系统后须如实完善本单位有关信息后再进行其他操作。管理账号是申报单位上传开展科普活动等相关资料的登录钥匙,需专人保管使用。 2.设置填报子账户。申报单位管理员为拟申报基地分配子账户,各子账户应独立填报,同一申报单位可设置多个填报子账户。 3.填报申报材料。拟申报基地通过登录子账户,在线填写《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4.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所辖拟申报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至省科技厅。 6.上传盖章页。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下载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申报书,将盖章页部分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投入科普经费佐证等); 3.反映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 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1.明确分类。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普示范基地的分类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所属基地分类后申报。 2.如实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实事求是填报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 3.加强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做好科普示范基地申报的组织、指导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4.按时申报审核。拟申报基地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17:00,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7:00。 5.统一推荐。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5年2月21日17:00前,以正式公函形式将审核推荐的基地清单报送省科技厅。管理系统和公函均推荐的基地方可进入认定评审范围。 联 系 人:王时雨 张弛 联系电话:0311-85813030 86251950 技术支持:王晓萌 联系电话:15530363649 附件:1.申报注意事项.doc 2.申报省级科普示范基地名称的规范原则.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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