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验收工作结果的公示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3号)、《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2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和验收工作,现将绩效评估和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月3日。 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