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拟确定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冀科平函〔2023〕22号)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厅党组审定,现将拟确定的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