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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

    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2350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

  • 省工信厅|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3﹞26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启动了2023年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现将典型案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内容  面向工业领域组织开展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按照技术先进、特点突出的原则,挖掘行业广泛认可、企

  • 省工信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通过等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通过等冀工信企业函〔2023〕45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完成了2023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2020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及部分已认定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名审核工作。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的通知各市(含辛集、定州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2〕1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对研究院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建设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截至2022年底省科技厅布局建设且参加优化整合的研究院(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 省科技厅|关于对河北省2023年第四批拟更名(含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河北省2023年第四批拟更名(含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23年第四批拟更名(含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查,21家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变更条件,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

  • 省工信厅|关于第五批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公示

    关于第五批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公示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政策法规处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冀工信政函〔2023〕120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和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第五批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第二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公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公示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水平,以先进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我局建立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2023年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我局按照“创新驱动、规范引导、需求导向、自愿参加、公平公开”原则,对申报的企业标准进行了形式审查、技术指标比对分析和专家评价,评选出32项先进企业标准(详见附件),拟作为2023年度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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