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石家庄、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备案工作,根据《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办法》(冀科创服规〔202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收官,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力度,全力巩固稳定增长态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