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 831 4119

NEWS

新闻动态

行业动态
  • 省工信厅|关于公布河北省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河北省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经企业申报、市局推荐、材料审核、省厅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将62家企业作为河北省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试点企业。请各市局高度重视试点建设工作,按照《河北省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贯标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指导试点企业加快推进贯标

  • 市工信局|关于2024年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结果的公示根据《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对相关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进行了复核,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唐山冀东发展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42家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拟复核通过,“唐山市琨窑陶瓷有限公司上九工业设计中心”等8家企业拟撤销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现将2024年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联系电话:5909656附件:1.拟复核通过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 市工信局|关于2024年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根据《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对相关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了复核,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唐山鑫万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拟复核通过,“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拟撤销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现将2024年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联系电话:5909656附件1.拟复核通过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拟撤销唐山市技术创新

  •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疾控综科教函〔2024〕215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该专项2024年度指南区分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示范,拟启动25项任务。申报指南内容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

  • 省科技厅|关于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二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入围行业赛名单(省级评审项目)的公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二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入围行业赛名单(省级评审项目)的公示  按照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二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及评审规则,对由省级统筹组织评审的项目,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入围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的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6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

  • 省工信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4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8-02来源:中小企业处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关于组织2021年度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完成了对2021年度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认定及复核通过企业,不含有效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及部分有效期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名审核工作。现将2024年复核通过企业名单及更名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

  •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做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规范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授予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对同一项目授奖的个人、组织按贡献大小排序。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奖是省人民政府授予个人或组织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第二章 奖励

共有142页首页上一页606162636465666768下一页 跳转 页 确定 尾页
1
更多
  • 电话直呼

    • 400 831 4119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