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拟受理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1〕第4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成市规〔2022〕1号),现将拟受理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实名提出,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或者调查线索,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