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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工信部|五部门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3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为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根据《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

  •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单公示

    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单公示为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持续健全便民里面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化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0〕4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拟备案41家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根据备案工作程序,现将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正式发文公布备案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

  • 省发改委|关于《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的公示

    关于《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的公示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委对《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冀发改高技[2021]566号)相关内容进行必要调整,已征求省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9日—12月8日。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反馈。  联系人:马皓喆 赵剑波 0311-88600044、86271126  邮箱:gjs@hbdrc.gov.cn  

  • 省发改委|申请2024年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公示

    申请2024年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省直有关单位筛选,共上报项目102个(其中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83个,省直部门节能改造项目19个),现将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请对项目建设情况、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我委,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8600509  地 址: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省发展改革委1503室  电子邮

  • 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方案  为健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加快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促进河北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塑造新发展动能、融入国家研究院体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面向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工业设计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

    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1092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

  • 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拟新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公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拟新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拟立项新建的省技术创新中心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起至11月17日止。  公示期内,对公示中心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材料、逾期材料(以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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